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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塑料出口企业应严格限制使用邻苯类增塑剂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1 9:28:36   浏览次数:3551

近日,宁波一家企业出口台湾的一批童车在进口抽查中,因邻苯类塑化剂超标而被作为“两岸消费品安全事件”通报。这已经是近期宁波童车企业第二次因邻苯类塑化剂问题而遭遇官方通报。

被通报产品为一款儿童用自行车,其黑色塑胶坐垫经检测,塑化剂DEHP(学名: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含量达到11%,远超规定的限量要求,被判定不合格。

据了解,发生此次通报主要原因是进口商不了解台湾地区针对儿童用品的强制标准要求,没有对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标准等信息,而出口企业风险意识不足,为满足客户低价要求采购不合格低端配件而导致。


据统计,浙江省(宁波地区除外)2016年收到的国外通报中,出口台湾因“邻苯类塑化剂”超标的达30个,此外,出口欧盟的因“邻苯类塑化剂”超标的也达18个,综合统计因“邻苯类塑化剂”超标的通报占所有通报的23.6%,数量居各类通报之首。这些被通报后的问题产品均遭到退货乃至销毁的处理,给相关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为此,小编提醒相关生产企业,要强化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并时刻关注国外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国外技术性壁垒,尤其关注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的有关要求。同时,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高风险控制制度及溯源制度,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避免使用邻苯类塑化剂,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降低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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